摘要
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党、政府与公安机关总体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不可少的环节。建国55年来,党和政府的职能侧重点逐步转变,特别是驾驭时局、处理危机、化解矛盾、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能力有了大大加强与提升。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公安机关必须大力构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系统,以应对各种人为和自然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75-80,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加入WTO与中国警察制度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