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而我国由于目前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作为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企业失信现象相当普遍,诸如合同欺诈、逃废债务、偷税漏税、走私骗汇、虚假信息、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等现象频繁出现,这些行为不但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混乱,大大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而且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每年因为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诚信缺失造成的损失高达5855亿元。
出处
《经贸实践》
2005年第5期50-52,共3页
Economic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