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任。
出处
《国际工程与劳务》
2005年第5期56-57,共2页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ing & Labour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