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全球化所描述的是一个多样化的司法交互作用的过程;这种作用可以超越边境,也可发生在边境之上或之内,并在那些涉及到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案例中交流思想、相互合作。这篇论文阐明了司法的交互作用的五个不同的类型:在欧盟中国家法院和欧洲法院之间的关系、欧洲人权法院和国家法院之间的互动、在跨国诉讼中出现的"司法和睦"、宪法的取长补短、世界范围内法官面对面的交谈,并描绘了一幅从服从到对话、从被动接受到主动互动、从拒绝和睦到积极和睦转交的景象。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03年第19期1-15,共15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