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内战解放了黑人奴隶,战后通过的美国宪法第14项修正案也保护了黑人的公民权。但是,美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对黑人歧视不可能一下子消除,美国南方各州利用联邦制的特点和法律解释的漏洞,逐步建立了种族隔离制度,其中尤以公共教育制度中的黑白隔离分校为甚。为了消除这一歧视制度,美国的黑人利用法律武器,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最终在1954年著名的布朗案中,他们赢得了这场斗争的胜利,改写了美国的历史。平民百姓的勇气,黑人律师的智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沃伦的果断,联邦政府的配合,是这一胜利的基本背景。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03年第19期16-28,共13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教育部<联邦最高法院与美国法治实践>项目(01JA77001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