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法律社会史的视角,以司法职业群体为解剖对象,考察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界的不良社会关系,包括司法界上层、中央司法界与地方司法界、审判官与检察官、司法主官与属员、法官与律师、司法人员与社会恶势力等关系,把司法职业群体的社会活动及其产生的社会关系放到社会大背景中,探讨了司法界不良社会关系对司法程序、司法公正、司法信誉等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对当代司法改革中,如何改良和规范司法界社会关系、防治司法腐败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03年第19期179-195,共17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