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职和初任警察培训在警体教学中占了较高的比例。但是,目前在职和初任警察培训警体教学上还存在着教员与学员比例不合理、考核内容偏多且有一定的随意性、教员的教学法规范程度不一、教学时间得不到保证等问题。规范在职和初任警察培训警体教学的主要途径有:一是实行分层次分层面培训,制定相应训练规范和标准;二是“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三是加大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力度;四是按实际需要制订警体技能的考核标准;五是加强教学法研究;六是增加师资力量,按教学规律办事。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107-108,共2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