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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种高校收费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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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5月9日印发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
作者 薛明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5年第6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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