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抵制假劣药品进入市场,提高药品经营企业整体水平,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为此,2001年1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到2004年底,全国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完成GSP改造,并通过GSP认证.本人于2003年开始亲身经历了四个规模、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各不相同的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准备的全过程.本文对GSP的实施和认证的体会总结如下.
出处
《中国药师》
CAS
2005年第6期518-518,共1页
China Pharmac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