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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将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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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日前表示,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他说,从国际惯例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考虑,应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作出一定年限的规定,如3年或5年之后,重新审核认定教师资格;同时还将实行教师资格临时证书、有期限证书、终身证书的分类管理。
出处 《教育文汇》 2005年第6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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