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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合同法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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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理预见规则是指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为限.或者说违约方对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原则。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应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作者 袁招岱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 2005年第4期171-172,12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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