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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一煤矿正副矿长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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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4月15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发生特大瓦斯爆炸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责任人何某、赵某有期徒刑7年、6年。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5年第17期2-2,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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