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一个朋友聊天随便说起打算做一期有关DV的内容,她脱口而出“噢,地下电影”,看着她满是叹号和问号的脸,我也不知道用什么简单明了的回答去否定这显然不准确的表达。DV是DigitalVideo的缩写,明白简单地说就是数字摄像机。首先,DV是机器,是科技产品。九十年代初在中国出现的“掌中宝”摄像机是DV的前辈,等DV的名称出现时,就是从模拟技术转到数字技术了,打个比喻就像基因变异。再往深了说关涉一些物理学上的问题,如:模拟技术是从光波转化成磁波再变成影像,数字技术是数字成像,等等。但对使用者来说,这些都已无关实际操作。总之,它的基本功用是记录。其次,DV是大众的消费产品。每个旅游景点都能看见游客手中拿着DV到处拍摄,它和照相机的差别仅是镜头中的人是不是活动的。再次,DV才是文艺青年的宠物,是可以低成本投入、高效率使用的工具,尤其被用在影像作品的制作中,就成了这类作品的代名词,也所以才有了跟艺术沾边儿的名份。有人说,换个环境和时代,文艺青年应该去写诗、游行、唱摇滚、耍把势、离家出走、搞社会调查,如今是玩起了DV,没准儿,过两年觉得没意思,又回过头去写小说了。但我想,肯定还是有那么一群人把它当作通往理想的天梯,至少在一定的时段内,是用情地对待它。
出处
《艺术评论》
2005年第6期40-42,共3页
Arts Critic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