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6月,李金华审计长在<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了国电公司原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78.4亿元,其中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如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担保11.2亿元,造成损失4.57亿元;审计发现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同时查出该公司涉嫌个人经济犯罪线索12起,涉案金额10亿元.如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林某在任华中电业管理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以权谋私,其女儿、女婿等在承包电力工程、向电力单位供货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非法牟利8300万元.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14-15,共2页
China Au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