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05年第3期54-55,共2页
Democracy & Science
-
1濮晓鹏.缺钱的政府才民主[J].大科技(天才少年图说百科)(B),2010(3):54-55.
-
2吴勇.试论诉讼费用在民事诉讼中的价值[J].当代法学,2002,16(9):14-17. 被引量:4
-
3黄朴.冤屈者有权要求国家赔偿[J].法治与社会,2005(6):1-1.
-
4刘兴成.中国需要实务法律经济学[J].法人,2011(9):81-81.
-
5卢正涛.试论宪法权威的维持[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16(1):27-30.
-
6陈永生.刑事程序中公民权利的宪法保护[J].刑事法评论,2007(1):152-189. 被引量:8
-
7刘璧君,顾盈颖.《自由大宪章》:影响历史八百年[J].检察风云,2015,0(4):34-35. 被引量:1
-
8石儒标.重新解读《自由大宪章》的形成与实质——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3,27(4):53-59.
-
9高悦.论《自由大宪章》对英国宪政的影响[J].法制与经济(中旬),2009(12):32-33.
-
10章怡冉.论《自由大宪章》是世界上第一部资本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J].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12(12Z):232-232. 被引量: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