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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禁止扬尘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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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西安市建筑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有所回潮的情况,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禁止在4级以上风力情况下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高层建筑及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防止二次扬尘对城市环境的污染。老百姓的生活将会更加干净。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3年第4期54-54,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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