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人公王丽是在南京打工的安徽籍妇女,其丈夫在一次劳动中不幸被一辆工作车撞倒轧伤,导致性功能丧失,致使其性权利受到侵害.为此,她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性权利"精神索赔的诉讼请求.2002年8月5日,这起让社会备受关注的"性权利"精神索赔案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的审理.让许多人意想不到的是,法庭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性权利"侵害精神抚慰金1万元,使该案成为全国首例通过法律打赢"性权"官司的案件.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3年第8期51-53,共3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