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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体产业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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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将煤炭.钨、锡、锌、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为8%取消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其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木粒、木粉、木片的出口退税政策。
出处 《中国粉体工业》 2005年第3期10-10,共1页 China Powder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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