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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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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案例 2004年7月3日14时30分,魏某(男,35岁,户籍在广州市)驾驶粤A-P××××号昌河牌小客车(车主为魏某本人,该车已购买某保险公司保额为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在广从公路由南往北行至白云堡路段时,遇李某(男,43岁,户籍在湖南省农村)骑自行车在该路段由西往东横过公路,结果,小客车车头左部与自行车右侧相撞,造成李某受重伤及两车损坏.
作者 刘桂飘
出处 《广东公安科技》 2005年第2期55-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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