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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界定医生“走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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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首次对医生“走穴”作出了明确界定:公立医院在编医师每周到外单位执业行医,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到外单位行医的人员将按医院规章制度和《执业医师法》分别给予警告、暂停执业及吊销执业证书的处分。市卫生局之所以如此界定,目的在于加强公立医院执业医师的管理,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出处 《今日上海》 2005年第7期61-61,共1页 Shanghai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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