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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教师不能有偿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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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高级、特级教师标准正式实施。根据已正式实施的《上海市特级教师标准(试行)》和《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标准(试行)》,擅自在校外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举办文化教学班、搞有偿教学活动或在社会上编写应试教辅材料,经教育规劝不改的特级教师,轻者停发津贴,重者要被处以撤销称号的惩罚。
出处 《今日上海》 2005年第7期61-61,共1页 Shanghai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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