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4年,内蒙古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加快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促进民间资金向民营资本转变,采取措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成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经过初步测算,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区GDP的比重为30.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40%以上。为促进内蒙古经济增长、繁荣城乡市场、拉动社会投资、增加税收、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