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已有400家外国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研发中心,他们考虑的是借重当地科技人才。而根据对82家外国公司在华R&D机构的初步分析,有54家为非独立法人机构,占总数的65.9%,这些非独立研发机构多属于合资企业的一个非常重要且相对独立的部门;其余28家机构采用了独立注册的形式,占总数的34.1%。跨国公司在华的R&D机构出于技术保密问题和技术领先收益等的考虑,倾向于采用独资和控股的股权结构,而且,愈是技术领先的企业,愈是倾向于采用独资的形式。例如摩托罗拉中国研究院目前下设18个研发中心,1000多名研发人员,研发投入达25亿元人民币。这些研发中心都是独资创办,分别设在北京、上海、成都和苏州等地。这告诉我们,改革开放充其量只是引进技术的必要条件,即国外的先进技术会随外资一起流入中国,但这并不等于中国就能全部掌握进入国门的先进技术。事实上,技术进步应以自我开发为主,引进合作为辅。
出处
《中国外资》
2005年第7期10-12,共3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