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土地监管规则应该尽量明晰,减少人为的自由裁量权.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关键是要解决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问题.也就是说土地监管规则必须明晰,执行必须可问责.按照是否违反耕地保护规则,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规则,决定是否供应土地,尽量减少土地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否则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只是将管理权限从地方政府转移到了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设租、寻租、腐败等弊端.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05年第47期30-31,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