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考察1998年《土地管理法》,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农业法》,2002年《草原法》和1991年《水土保持法》中关于国土资源保护的立法,讨论我国国土资源立法在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反证强化生态监督管理的必要性。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29-32,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02-200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3CFX013)资助
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