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闻英、蒋爱玲诉广州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退还购房定金纠纷案,经过一审、二审终于落下了帷幕,2004年底的中国房地产网、中国律师热线等各种媒体对此案竞相进行了大量分析报道。主要的案情是,2002年10月12日,当事人闻英、蒋爱玲与华南碧桂园公司签订了一份《华南碧桂园认购书》。10月16日上午,闻英、蒋爱玲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前往碧桂园售楼部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但双方未能就违约责任、有关费用的缴纳等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最终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闻英、蒋爱玲要求碧桂园公司退还定金未果,遂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