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信产部:未备案不得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了使网络虚拟空间在现实中可循.根据相关法规,信息产业部要求,未经备案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目前,已申报备案的网站域名比例约为74%。
出处 《通信企业管理》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20-20,共1页 C-Enterprise Manage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