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既不自律,又不他律,酿成恶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背景资料:曾鸿翔,原江苏省宿迁市市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4年春节前,曾鸿翔利用职务之便,在人事安排、工程建设、协调解决问题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4万多元,美元7000元,港币4000元。2004年10月,镇江市人民法院对其做出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作者 包永辉
出处 《党建》 2005年第7期35-36,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