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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出台经责审计结果运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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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4月8日,达县召开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达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并2005年起执行。该力法规定:以离任审计为主,加强任中审计,试行任前审计,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离任(含平级交流)的党政一把手,应当接受离任审计;凡任职时间在一届以上的党政一把手,必须接受任中审计;凡提拔任用的党政一把手,必须接受任前审计。会议还制定了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作者 王国斌
出处 《现代审计》 2005年第4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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