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l1月.某市龙岗区某公司员工张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中巴车撞伤造成九级伤残.因中巴车司机负全责.张某已获得按交通事故法规规定的全部赔偿。2004年1月.张某听人说.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并且可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因此,张某要求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但公司经理对张某说:即使你被认定为工伤.因你已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司也无须再给你工伤赔偿,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05年第7期10-10,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