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项目公司已成为投资者进行投资时不可替代的载体.在一些大型的房地产项目和一些外商投资的大规模投资中,基本上是每逢有项目必借于'项目公司',而在我们熟悉的'BOT'投资方式中,项目公司更是一统天下.其实,项目公司不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单独的公司类别,一般情况下,它是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存在.项目公司成立的意义,更多是投资的一种手段或策略.由于项目公司的特性决定其在投资时具有一定优点,因此,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大型项目中,但也由此产生一系列法律问题.
出处
《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
2005年第7期61-63,共3页
China Venture Capital & High-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