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黑格尔、马克思接力创立了“世界历史”理论。康德以和平为价值标准,揭示“普遍历史”,祈向于建立“永久和平”的“公民社会”,国家是“世界公民”,一律平等,理性竞争,争端由“和平联盟”依法解决。黑格尔以自由为最高价值,勾勒出少数强国对广大弱小民族的君临地位和后者的臣服状态。对落后民族的命运和出路表示出严重关切。马克思以解放全人类为最高价值,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揭示“世界历史”的本质。指明了“历史走向世界历史”的道路。预示了“世界历史”条件下落后国家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合理性以及革命成功后与“世界历史”有机统一的紧迫性。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62-64,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