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老子道论之特征,历来认识有三:(1)本体论;(2)本原论;(3)即是本体论又是本原论。前两种论点有其理论局限性,第三种理论较符合老子“道”论之整个特征,然而目前学界并未能给出清晰有力的论证,故此理论存在着内在的张力与窘境。如果能借助佛教中“分别观”的思维模式来审视老子之“道”,那么就会清晰地看出,其即是本体论又是本原论之理论合理性。老子将“道”区分为“非常道”与“常道”,“非常道”是宇宙创生万物的最终根源,是有限短暂的,也是可以言说的;“常道”则是形而上之本体,是无限永恒的,同时,也是不可言说的。老子预设“常道”的理论意义就在于,给形下的有限的“非常道”一个“返”的境域与“超越”的目标。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56-61,共6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