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权是与自由权同等重要的宪法权利,认为社会权不能通过司法实现的理论争辩早已被社会权的司法实践抛至脑后。透视世界各国宪法判例,可以清晰观察到社会权救济以三种方式走向司法化,即视社会权为公法权利的直接司法救济、通过适用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规范的间接司法救济和视社会权为国家政策指导原则的间接司法救济。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131-137,共7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重点资助项目(02FB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