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文件的证据法律地位问题是档案学研究的热点。首先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 揭示出确立证据法律地位的依据; 其次, 通过分析电子文件与计算机数据的关系, 来说明两者在法律地位上是一致的; 最后, 作者通过与书证和视听资料两类证据的比较, 详细分析了电子文件的独有特征, 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电子文件应具备独立的证据法律地位。
出处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86-87,共2页
Journal of Adult Education College of Hebe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