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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患者的诉讼处分权有损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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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福州市福建至圣律师事务所谢长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2003)20号《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明确医疗事故赔偿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医疗损害赔偿按《民法通则》处理,而200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竞对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最具实质性的关键环节即案由、证据(鉴定)、过错推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干涉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给医疗纠纷的公正司法造成悖论。其强调:法院处理医疗事故引起的民事损害赔偿纠纷时,应优先适用条例的规定;
出处 《福建法学》 2005年第2期66-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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