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其修改的指导思想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更加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该修改草案中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所作的修改,主要表现为公司设立门槛的降低。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但另一方面也将使其面临更大的经营风险。中小企业只有正确认识和妥善应对修改草案所带来的双重影响,才能抓住公司法修改的契机促进自身的协调、健康发展。
出处
《南方经济》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16-18,共3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