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这样一起特殊的血亲关系确定案,王某与崔某(女)婚后生育双胞胎女儿,因感情不和1999年离婚,6岁女儿由崔某抚养。2003年,王某怀疑女儿非亲生而起诉,其申请亲子鉴定被崔某拒绝。一审法院认为,强制做亲子鉴定会侵犯其女儿隐私权,不利于其女儿身心健康和成长,故判决驳回王某诉讼请求。王某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崔某“持有证据拒不提供”,推定王某主张成立。遂撤销一审判决,并判决王某与其女儿为“非血亲关系”。与女儿建立了难以割舍亲情的王某陷入痛苦中,俩女儿从此没有了爸爸……。…该案涉及婚内父母子女“血亲关系”纠纷在事实“悬疑”情形下如何裁判的问题。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36-39,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