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激励是绩效评估的基本功能,它构成了政府业绩提高的诱因机制和动力机制。有效的绩效评估制度通过绩效目标的导向、排序竞争的刺激、奖惩措施的强化以及问题诊断的推动,把政府公职人员的绩效与责任履行、奖惩、晋升、培训等相联系,激励公职人员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为政府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构建了平台。然而,由于评估制度环境和评估对象需求的变化,绩效评估的正向激励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现象。为了维持激励功效,绩效评估应该建立反馈机制,适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在稳定和变化的和谐发展中寻求动态的均衡。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73-77,共5页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