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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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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河南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河南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面向全省开放,实行共享共用。实行共享共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包括事业单位所拥有的或其他单位以财政性资金购置的,用于开展科学技术活动,价值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及设施。同时鼓励用其他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参与共享共用。为了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
出处 《科技成果纵横》 2005年第4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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