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证是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完善法律行为、减少纠纷、促进交易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因此可以说。公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河北省司法厅在司法部部署的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中,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邀请省内公证界以及其他司法实践部门的学者、专家,共论"公证与社会和谐"这一主题.走在了公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服务的理论研究的前列。
出处
《中国公证》
2005年第7期6-8,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