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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作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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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姻家庭关系是公证服务的一个传统领域,从各国立法及其实践看,公证制度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适用范围极其广泛. 在大陆法系的很多国家,公证人在这一领域都发挥着多种功能.这在这些国家民法典中都有所体现,如<法国民法典>第1394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夫妻财产制契约,须在公证人面前,以文书作成.
作者 郭锐
出处 《中国公证》 2005年第7期37-39,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 1王洪.婚姻家庭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116.
  • 2王洪.婚姻家庭继承法精要与依据指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54-56.
  • 3安华;江晓亮.公证操作实务全书[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912.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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