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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措施应更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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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2日,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宣布,对交通执法采取8项规范措施,包括对非现场违法,在现有告知方式的基础上,增加邮寄书面告知和信息亭发布;凡机动车接近报废年限、违法记分满12分,都将采取邮寄书面告知方式,力争通知到违法人本人等。
作者 陈泽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9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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