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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县级国库如何适应“省管县”财政体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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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以来.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辽宁、吉林、内蒙古等省(区)先后根据本省(区)的具体情况,将一部分归属于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和社会管理权直接赋予县(市),在财政体制方面实行了“省管县”。由此.对人民银行县级国库业务产生很大的影响.使其难以胜任经理县级国库业务。为此.笔者对县级国库业务如何适应“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需求.提出如下建议。
作者 李海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05年第7期47-47,共1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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