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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国土资源三大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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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将在“十一五”期间着力构筑国土资源监管三大体系。一是建成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保护的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对耕地的实时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耕地占补、结构调整和违法用地等情况,为耕地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已利用遥感辅助调查技术,对全国104个重点城市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监测,累计监测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将近国土面积五分之一,取得了土地变化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方面的重要数据,为土地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出处 《国土资源》 2005年第7期48-48,共1页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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