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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发出通知 农产品和食品认证标志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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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目前境内使用的各种农产品和食品认证标志的情况,目前,国家认监委向各认证机构和有关服务单位发出通知,要求从事农产品和食品认证的各认证机构和为境外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检查等服务活动的单位,将本机构或所服务的认证机构使用的农产品和食品认证标志于6月20日前向国家认监委备案。
出处 《中国禽业导刊》 2005年第12期45-45,共1页 Guide To Chinese Poul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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