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东停批10类污染项目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广东省环保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不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环境标准以及清洁生产要求的10类项目,各级环保部门均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
出处 《广东建设信息(建材专刊)》 2005年第7期2-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