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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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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税收征纳》 2005年第7期i004-i00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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