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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不得随意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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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全国范围内所有合成氨年生产能力15万吨(含15万吨)以上的中型氮肥生产企业尿素的出厂价,执行与大型氮肥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即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尿素出厂中准价为每吨1500元,上浮幅度为10%(上限为每吨1650元).下浮不限。对合成氨年生产能力15万吨以下的氮肥生产企业尿素的出厂价.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比照上述规定出台限价政策。
出处 《农家女》 2005年第8期46-46,共1页 Rural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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