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对水泥产品检验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现行的《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只规定了水泥产品对比验证检验及抽查对比的检验结果应以上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结果为准,并且只规定了试验允许误差范围,而没有评定不确定度的要求。GB/T1548—2000《检测和校准试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和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也只对国家认可试验室提出了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要求。但国际间量值对比和试验数据比较要求提供在一定的置信水准下的测量不确定度。
出处
《建材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2005年第4期26-28,共3页
Standardization and Quality Management of Building Materials